Updated at 4/27/2025
法国公司销售开发票如何计算TVA (VAT)?
前提
法国本地销售(B2B & B2C )
欧盟内B2B交易( EU & B2B )
欧盟内B2C交易( EU & B2C )
欧盟外销售( hors EU & B2B & B2C )
是否有TVA主要逻辑
一些特殊案例
从中国厂家直接发货给欧盟买家B2C,商品价值 < 150欧
从中国厂家直接发货给欧盟买家B2C,商品价值 ≥ 150欧
法国公司在德国租用了仓库服务, 然后从德国发货给德国买家
假如发货1000件商品到德国仓库,需要做什么税务申报吗?
法国公司把商品存放在德国客户的仓库里,卖多少收多少费用
提供用车服务,带客户在欧盟里旅游
前提
词汇
VAT(英语) = TVA (法语) = 增值税 = 类似消费税
发票地址: 买家公司的地址
收货地址: 当发票地址不是实际收获地址时需要注明收货地址,税务计算以收货地址为准。
在销售过程中,法国的TVA税率20%,欧盟平均税率也为20%,销售最终价格是否需要计算TVA对买家而言影响很大。以下分多钟情况进行说明。
文章不适用于不需要申报TVA的自由职业者(auto-entrepreneur)类型的个人公司。
关于更多开发票的信息要求可以查看:
法国本地销售(B2B & B2C )
一家法国公司(FR)不论是给法国本地的公司(FR)或者法国本地的个人(FR)开发票, 都需要在发票中加入20%的VAT。
TVA的申报和缴纳受当地税局监管
发票: 带法国TVA(通常20%,某些产品可适用5.5%或10%)
报税: 申报于你的常规TVA申报表(déclaration de TVA)。
欧盟内B2B交易( EU & B2B )
一家法国公司(FR)从法国发货给一家德国公司的德国地址(DE),发票上的TVA为0%, 通过欧盟内税务交换系统申报( ERC, ex-DEB), 自动清算。
交易申报由ERC「ex-DEB」监管
发票: 不带TVA(反向收费机制,mention “autoliquidation”)。
条件:
• 买方必须提供有效的欧盟VAT号(可通过VIES系统验证)。
• 货物必须实际发往欧盟其他国家。
报税:
• 报于法国TVA申报表,列入 CA3 déclaration 中第 44行(livraisons intracommunautaires)。
• 同时报 DEB/EC Sales List(Déclaration d’Échanges de Biens)。
注意一定是实际发货到欧盟其他国家。 如果有人上门到法国本地取货,不满足不带TVA的条件! 如果有外国公司到法国本地餐馆吃饭,即使开发票给国外公司,也不满足不带TVA的条件!
欧盟内B2C交易( EU & B2C )
一家法国公司(FR)从法国发货给德国地址的个人(DE) :
• 没有开通OSS申报的情况: 按法国的20%的TVA税率计算
• 开通的OSS申报的情况下:按收货当地国的TVA税率计算(比如荷兰是21%,德国是19%)
TVA的申报和缴纳受公司所在国电子税务部门监管(OSS申报)
全欧洲总共B2C一年内销售超过10000欧,必须开通OSS申报
发票:
• 如果销售额未超过欧盟OSS起征门槛(10,000欧元):带法国TVA。
• 如果超过门槛,需使用OSS(One-Stop Shop)机制,按买方国家TVA率开票。
报税:
• 使用OSS报税,向法国税务局申报欧盟各国的TVA,并由法国转交其他成员国。
• 如果未用OSS,也可选择注册买方所在国的VAT。
欧盟外销售( hors EU & B2B & B2C )
一家法国公司(FR)从法国发货给一家中国公司或者中国本地的个人(CN),发票上的TVA税率为0%
交易受海关和法国税局监管
在开出0%的TVA发票之前,法国公司必须保证商品一定是离开欧盟的,如果商品在法国本地卖出,或者收货地址在法国,应该按法国本地销售处理,发票应该有VAT金额,当买家离开欧盟时,可以在海关出示护照及发票进行退税。
发票: 不带TVA,视为出口免税(exportation exonérée de TVA)。
报税:
• 报在TVA申报表的第 • 50行(exportations)• 。
• 需保存出口证明材料,如报关单据。
注意在给欧盟外的个人买家销售时,要注意当地国的法规。如有必要,需要注册当地国VAT增值税号。
例如销售英国,从第一笔销售开始,就要注册英国VAT税号。
是否有TVA主要逻辑
• TVA是加在消费者身上的增值税,但是消费者是个人,无法自己缴纳TVA的。所以要由公司代收代缴。
• TVA只要销售给了消费者,就一定有。
• 在发生销售行为的时候,要么是有另一家公司承接了代收代缴的义务,要么就得自己公司承担申报缴纳TVA的义务
• 商品从欧盟外进入到欧盟内,一定有“进口方”,是否在清关的时候缴纳TVA,要看进口方采用了什么方式进口。
一些特殊案例
从中国厂家直接发货给欧盟买家B2C,商品价值 < 150欧
一家法国公司从中国直接发货到欧盟买家手里,且商品价值小于150欧。应该采用IOSS(Import One-Stop Shop)模式。
发票: 向欧盟个人收取他们所在国的TVA。
报税: 通过IOSS向法国税务局报税,并由其转交各国。
从中国厂家直接发货给欧盟买家B2C,商品价值 ≥ 150欧
有两种情况,买家作为清关主体,法国公司作为清关主体。
法国公司作为清关主体
• 法国公司负责进口。
• 提供法国VAT号进行清关。
• 向法国海关申报进口VAT(TVA à l'importation)和关税(如适用)。
• 进口VAT可在你的法国TVA申报中抵扣(正常抵扣机制)。
• 法国公司向欧盟个人买家开具含当地VAT税率的发票。
• 法国公司通过OSS进行报税。
额外的:
• 你需要找支持DDP(Delivered Duty Paid)服务的物流商,如DHL、FedEx、顺丰国际等,帮助你作为清关主体完成申报。
• 物流商通常可以代垫进口VAT,后续再与你结算。
进口时不管是TVA递延还是缴纳TVA之后再退税都与后面的OSS申报无关,进口的TVA已经自己抵扣掉了。后面的OSS申报是从消费者那里代收代缴的。是两个分开的流程。
买家作为清关主体
• 买家需要自己支付进口VAT和关税。
• 订单发出后,物流公司会通知买家支付VAT和费用。
• 法国公司无需处理进口VAT。同时开给买家的发票上也不带VAT
在发票上应注明:
• “Livraison directe depuis la Chine. TVA et droits acquittés par le client à l’importation.”
• 英文版: “Direct shipment from China. VAT and duties payable by the customer upon import.”
这种模式一定要注意和物流商沟通好谁是清关主体,物流轨迹一定要清晰(物流单据、供应链合同等),避免事后究责。
法国公司在德国租用了仓库服务, 然后从德国发货给德国买家
• 你是法国公司。
• 你在德国租仓库,把商品提前储存在德国。
• 德国个人买家(B2C)下单,你直接从德国仓库发货
根据欧盟规则,只要企业在某成员国持有库存并本地销售,即使你是法国公司,也需要在德国注册VAT税号。
开具发票
• 向德国个人买家开具**含德国VAT(Umsatzsteuer,一般为19%)**的发票。
• 即便你是法国公司,只要货物从德国发货,且销售对象为德国消费者,就适用德国本地VAT。
税务性质
这属于你的德国机构(因为注册了德国VAT税号)的本地销售行为,属于德国本地申报。
• 德国月度或季度申报德国VAT。
• 德国年度VAT总结(Jahresmeldung)。
• 法国本地无需申报此部分VAT,但你应在法国做营业额记账。
这属于德国本地业务,不适用OSS申报
这部分不属于OSS申报,因为OSS只申报欧盟内跨国B2C交易。如果从德国仓库发货到西班牙,则由法国公司通过OSS申报
假如发货1000件商品到德国仓库,需要做什么税务申报吗?
虽然货物并未销售给消费者,只是在公司内部之间的“货物流动”。但是在法律上被认为:
• 法国 → 视为“欧盟内交付”(livraison intracommunautaire fictive)。
• 德国 → 视为“欧盟内购入”(acquisition intracommunautaire fictive)。
在法国需要申报
• TVA申报表(CA3 déclaration)
• 申报为“欧盟内交付”:
• 第44行(Livraisons intracommunautaires):填入1000件商品的价值。
• 虽然没有收款,但视同你把商品“卖”给了你在德国的业务。
• DEB/ESL(Déclaration d’Échanges de Biens / EC Sales List)
• 申报你把这批货发往德国。
• 你需要用你德国VAT号作为“接收方”。
在德国需要申报
• 你需要在德国拥有德国VAT号,并申报“欧盟内购入”。
• 德国VAT申报表中:
• 报告这批货作为“innergemeinschaftlicher Erwerb”(欧盟内购入),根据德国税法暂计VAT。
• 同时该VAT可以抵扣(因为你只是调货)
额外注意事项
• 这种内部调货,虽然没有金钱交易,但必须严格记录:
• 发货凭证(运单、发票等,即使是内部发票)。
• 商品价值评估(用于申报数额)。
• 如果你频繁做这种“跨境调货”,建议建立标准化流程,防止因“未报DEB”或“德国未申报内购”被税局追责。
法国公司把商品存放在德国客户的仓库里,卖多少收多少费用
把商品先放到德国客户的仓库里,在德国客户销售的时候,需要多少,就提多少货。这种模式叫“移转模式”,是欧盟增值税框架下的一种简化跨境货物流转和VAT处理的机制。它允许你(供应商)把货物从法国直接运到另一个欧盟国家客户的仓库,但在客户提货时才发生销售,并进行VAT申报。
“移转模式”在法国叫Stock en consignation(寄售库存)或 Régime de "Call-Off Stock"(欧盟术语,尤其2020年欧盟“Quick Fixes”后统一规则)
基本原理
• 你把货物从法国运送到另一个欧盟国家,放在客户的仓库。
• 货物暂时属于你,但放在客户手中。
• 客户在需要时从该库存中提货。
• 提货那一刻,才视为完成销售,产生增值税义务。
好处
• 避免在客户所在国注册VAT。
• 简化货物流转与VAT申报流程。
• 适合“按需提货”的长期合作客户。
适用条件
• 你将货物从法国运往另一个欧盟国家的客户仓库。
• 客户是注册VAT的公司,且你已提前知道客户身份。
• 货物必须在12个月内被客户提货,否则视为你自己完成销售,可能触发VAT注册义务。
• 你需要记录所有货物流动(发出货物的记录,客户提货的时间、数量。客户的有效VAT号)
发票和报税
发货时:
• 不产生销售,不需开具发票。
• 报于法国TVA申报表第38行(biens envoyés dans un autre État membre dans le cadre de stocks de réserve)。
客户提货时:
• 开具不含TVA的发票(欧盟内B2B反向收费)。
• 报于第44行(livraisons intracommunautaires)。
• 申报于DEB(Déclaration d’Échanges de Biens),标明是call-off stock交易。
注意事项
• 移转模式只适用于欧盟内,不适用于欧盟以外。
• 必须有良好的库存管理和记录。
• 不能用在不特定客户或库存无人提货超过12个月的情况下。
如果条件不满足怎么办?
• 如果:
• 你把货物存放到第三方仓库或多个客户共享;
• 或者12个月内未提货;
• 或者客户事后才确认;
• 那么:
• 你必须在目的国注册VAT号。
• 你需要在该国申报“欧盟内购入”,并本地销售。
• 或者在财务年结算之前,把剩余商品运回法国,记入法国库存。
提供用车服务,带客户在欧盟里旅游
中国游客在法国旅游,我提供用车服务,并且也开车去西班牙,意大利,应该怎么缴税?
选项1:严格合规,多国VAT注册
• 意大利、西班牙分别注册VAT号。
• 每国分别收取当地VAT,并向当地税务局申报。
• 对跨国VTC公司是标准做法,但行政管理复杂。
选项2:简化处理(低风险/小规模操作)
• 全部行程• 统一收取法国TVA 20%• 。
条件
• 你的运营主要在法国,意大利、西班牙只是偶尔服务。
• 没有在意大利、西班牙设立固定办事处或车队。
• 你愿意承担小额合规风险,法国税务局对小规模跨境VTC可能不会严格要求注册多国VAT。
这种方式适合你主要面对中国客户,且行程大部分在法国。
发票
• 发票抬头:中国客户姓名/护照号。
• 全部服务内容、日期、里程、费用明细。
• 收取法国TVA部分,应在发票中详细列出。
VTC公司的营业代码是4932Z,不能提供综合性旅游服务。不能替客户预定酒店和其他旅游服务。 未经允许提供旅游服务可能面临:
• 高达 7,500欧元的罚款。
• 被税务局否认“TVA sur la marge”的使用,追缴全额TVA。
• 法律责任(特别是客户权益保障不全时)。
提供旅游综合服务需要注册7911Z公司经营代码,需要提供保证金申请资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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